塘下中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第一学期教职员工评优评先的通知

 

 

 

 

 

塘中〔201812

 

塘下中学关于开展2018学期

教职员工评优评先的通知

各处室、各年级段、各位老师: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开展本学期教职员工评优评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评优、评先基本条件

1. 符合瑞安教育局及上级有关评优评先规定。

2. 基本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3. 教师必须满工作量(学校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的除外),并在学生评教中居校前60%。

4. 教职工全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一周,病假累计不超过半个月,因公负伤的除外。

5. 有特别贡献者,可适当放宽予以评选,外出支教工作优先考虑。

二、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员工

三、评优、评先有关要求与程序

1.校级先进教师评选:

(1)候选人产生有以下种途径:

A各教研组按组人数15%比例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截止时间:14日,上报到校办327办公室);

B教师个人直接向校长室自荐,校长室择优产生1-3名自荐的候选人(截止时间:17)。

C各段推荐1-2名候选人(截止时间:18);

D相关科室推荐候选人,推荐比例少于教师总人数3%(截止时间:19);

经学校行政扩大会审议通过,初步名单产生后,候选人要填写基本情况表进行公示。候选人经全教会民主推选,得票原则上要超过半数,在候选人中,贡献特别突出的由学校行政会增补1-2名,再由校评审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评议,最后确定先进对象。

2.校先进班主任评选

校先进班主任评选每学期一次,每段4名,具体考核细则和评选过程由政教处负责实施,名单直接报校长室批准,不再经全教会民主推选1月8日前上报校办327办公室

3.校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

没有兼课的行政领导、教学辅助人员、科室后勤人员按其他教研组一致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再由全教会民主评选。1月8日前上报校办327办公室

4.其他说明

(1)学校成立评先评优考核组,考核组由学校行政、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对先进对象进行考核,决定先进推荐人选;

(2)下列对象进行一票否决:旷课一节以上者;开会上课监考值日师德培训迟到早退3次以上者(含3次);病假半月以上者(含半月);事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考试成绩在段里处于末位且该学科在温州市同类学校中处于末位的;不乐意接受学校任务安排的;非学校原因造成工作量不满者;进行有偿家教、乱带生的。

(3)年度考核结果将从校各类先进中按比例筛选,不另行投票。

(4)此条例解释权在校长室。

四、 附则

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瑞安市塘下中学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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