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现把《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如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层次,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要素,浙江省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省、市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均有明确的目标要求。目前,我市教师队伍学历层次结构总体上离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请各教育学区、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二、加强宣传,抓好落实。各教育学区、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温州市教育局2025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指标,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科学规划、精心部署、有序推进。高(职)中、初中学校重点要动员和组织在职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含硕士学位),小学、幼儿园重点要动员和组织在职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落实责任,做好服务。各学校(幼儿园)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教师的学历提升工作,并为参加学历提升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帮助教师解决好工学矛盾,完成学历提升任务。各学校(幼儿园)填写“2021年瑞安市教师学历(学位)提升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发学区,各学区汇总后,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邮箱baozhe4810@163.com,直属学校(幼儿园)直接报送。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2.2021年瑞安市教师学历(学位)提升情况统计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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