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管理工作的通知

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

瑞教中心训〔2021 189

—————————————————————————

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工作,加强我市校本研修常规管理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瑞安市校本研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研计划,确定研修项目主题

1.制定学年(学期)研修计划。学校是校本研修实施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校务会议,研究制订2021学年学期校本研修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并落实到月行事历上

2.精心选择研修主题。根据学校需求,部署校本研修项目校内申报,确定学年或学期研修项目主题。各校要本着学校发展需要与提升教师专业发展需求,设计主题化、系列化、课程化的活动研修项目,拒绝碎片化、无主题研修。

各校要在9月24日前,将2021学年学期校本研修计划、本学期校本研修项目申报书上传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备案

项目申报书等表册样本,可参考使用附件(一):校本研修管理参考表册(见附件一)。

二、做好研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范建立研修档案

1.精准设计研修环节,有效开展研修活动教研组、备课组、年级段或责任科室积极组织实施研修活动,认真落实项目活动内容激发参与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过程管理,落实好主持、主讲、时间、地点等

2.规范建立研修档案学校要健全校本研修资料归档制度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活动安排表、考勤小结撰写、通讯摄影等研修资料的整理关注效果反馈,做好改进和反思工作。以一个学期为周期,进行存档资料的装订或装盒。

关于研修项目管理可以参考学习 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文件。(附件二)。

三、做好2020年度校本培训评估考核自评工作

2020年度瑞安市校本研修评估考核将于2021年9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实施。

1.各校要分解任务,按时间节点、按要求做好2020学年度校本研修评估考核自评与评优评先工作。具体参照我中心下发的“2020年度瑞安市校本研修评估考核和评先工作的通知”(瑞教中心训〔2021 号)文件。

2结合自评,完善制度进一步梳理、整合和优化教研、科研、培训常规管理有关规定,为校本研修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3.我中心将对校本研修工作成绩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通过校本研修评估或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学不予认定。

、组织专题学习,营造浓厚校本研修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学习《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号)附件三精神,深入领会开展校本研修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1明确研修内容。校本研修内容可分为师德修养、教师成长、学生成长、学校发展等四个领域,学校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研修内容。

2.灵活处理研修形式。研修形式可分为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网络协作等。学校应依据研修需求,正确处理好理论研修与实践研修、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专题培训与系统研修等关系。

3.注重模式创新。以校内为主,通过校内主动、校际联动、区域推动等方式,开展形式灵活、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研修活动,创新校本研修模式,促进教师共同成长。

对于上述工作的组织落实,20219月底前,请各教育学区安排一轮本辖区的工作视导,各直属学校开展一次工作自查。   

 

附件一: 校本研修管理参考表册(供参考)

附件二: 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三:《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工作指导意见》(浙师训〔201966

 

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

202192

瑞教中心训〔2021〕  189号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本研修管理工作的通知.zip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