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推进温州市“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促进技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范式,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案例类型

中小学数字化教学类案例例如,教育技术与备授课、作业批改、教研、评价、教学管理等教学场景的融合实践。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类案例例如,在教育管理数字化、新型空间建设、平台工具使用、教学资源建设、数据业务集成、教师素养提升等多个维度上整校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行动。其中要求温州市智慧校园2.0学校创建阶段的学校至少报送1项案例。

中小学数字资源应用类案例。中小学学校和学科教师基于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省之江汇教育广场和温州教育影院的应用场景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形成的优秀应用案例。其中要求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市级试点学校至少报送3个及以上不同场景的应用案例

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类案例例如,区校人工智能教育试点建设、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实施、资源建设、项目开发等。

学前数字化教育类案例。例如,数字化赋能学前教育教学活动、决策管理创新、教师专业发展、资源供给建设等。

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专题(兼报)面向已参报(一)至(五)赛道评比的作品,征集基于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教学优化探索应用场景升级、师生发展赋能、治理模式革新等实例。该赛道不设置奖项,其中优秀作品将优先推荐至省级、国家级相关案例征集活动。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完整包含案例文本与案例视频故事两项内容。

)案例文本。要求针对技术支持下教与学方式变革的一个或多个维度,遵循“基于问题、技术载体、举措机制、实践成效、反思谋划”提炼路径,按照“问题导向、点位聚焦、凸显应用、彰显成效”的撰写思路,突出基于技术破解问题的实践举措、实际成效、借鉴意义。案例文本以第三人称撰写应注重真实性、简洁性、代表性、教育性、学术性、规律性、可读性、故事性、借鉴性和数据实证。文本字数2000-5000字,格式规范见附件1。

案例视频故事。要求突出案例主题实践举措和成效,内容以真实应用场景和实际案例成效为主。视频采用MP4格式,H.264编码方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16:9),帧率不低于25fps。视频时长3-5分钟,单个视频不超过200MB,图像稳定流畅,色彩还原正常。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声音与画面同步。需有片头和片尾,片头须包含片名,片尾标注视频编制的单位及编制日期。

四、报送方式

(一)案例负责人2024年6月3日9:00至20249617:00登录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进入大赛相关报名页面,自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案例作品的文本文档、视频文件和承诺书(见附件2)。中小学数字资源应用类案例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3人,其余专题案例成员(含负责人)不超过2人,且作品承诺书中须有全部成员签名。

(二)各案例负责人将案例推荐汇总信息表(附件3)电子稿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本打包一起报送至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中心电子邮箱radhjy@163.com。教育局将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联系人:吴建彬,联系电话:658650。

、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请仔细查看温州教育影院首页公告栏内的案例内容规范(文本撰写、视频故事制作要求及写作指导等)报名操作指南县(市、区)管理员审核操作指南等说明文档,网址:tv.wzer.net。活动咨询钉钉群:37285003346。

(二)市县两级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作品指导、审核、评审、推荐和技术支持,本次活动所有材料申报、作品提交及评审都通过网络进行,主办方不向参与本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根据自愿参与原则,主办方享有作品独家网络传播权,并择优推荐参加相关大赛活动、资源交流及出版。

(四)下列情况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并取消参赛资格:

1.经鉴定非本人原创,抄袭他人作品(引用、借鉴资料超过整个作品的20%),侵害他人著作权的;

2.出现政治性错误或不良信息的;

3.报名类别错误的;

4.历届已参赛并获奖的作品。

 

附件1.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

文本格式要求

2.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

作品承诺书

3.2024年温州市“基于技术的教与学方式变革”案例

推荐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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